ROSEONLY会员条款
一、目的
1-1. 本供的会员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目的在于明确界定双方使用由诺誓(北京)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公司”作为一方)提服务的权利和责任以及“顾客注册规则及限制”,进而提升服务质量。
二、定义
2-1. “会员资格持有人” (以下简称“会员”)是指申请会员资格、提供其个人信息、完成申请程序并接受本规则进而成为注册会员的个人。
2-2. “会员服务”指由公司向会员提供的服务,包括管理顾客先前的消费记录和提供与产品、消费相关的各种信息。
2-3.“公司旗下门店”(以下简称“指定门店”)指由公司经营的能与公司一起提供会员服务的店铺。该门店名单将不定期由公司予以调整。
2-4. “总积分”指从指定门店购买公司产品获得的积分总数。部分公司产品不适用积分政策(具体见本规则第六条“会员资格、积分、优惠券及会员权益使用及限制”)。会员消费时,积分和累计比率可根据支付方式和折扣率的不同做相应调整。
2-5. “剩余积分”指从指定门店获得的积分扣除积分兑换,参与互动活动使用的积分及过期积分后的余额部分。
2-6.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为提供会员服务之目的,不包括澳门和台湾。
三、会员服务简介
3-1. 顾客需完成本规则规定的正确的会员服务申请程序方能享受公司提供的会员服务。
3-2. 会员在指定门店消费时,出示会员卡(电子卡)或报手机号可以获得积分。公司的部分商品不适用积分规则(具体见本规则第六条“会员资格、积分、优惠券及会员权益使用及限制”)。
四、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4-1. 本规则自申请人于微信会员系统或其他渠道填写并提交会员资格申请表时对申请人(会员)生效。
4-2. 本规则可不时进行变更。公司拟变更本规则的,可通过指定门店或微信会员系统页面不断更新信息告知会员。
五、会员注册
5-1. 成为注册会员,申请人必须通过官网、微信网页、指定门店提交会员资格申请表。新会员在提交申请表之后需通过会员服务网站验证手机号并确认全部所必需的个人信息、阅读并接受使用条款才能享受全部会员权益。
5-2. 会员资格在任何时候不得转让,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允许非会员使用其会员资格,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出质等担保行为。会员对违反本条规定造成的后果负全责。
5-3. 会员帐号注册过程中绑定的手机号一经绑定无法做出变更或修改,该绑定手机号直接关联会员权益(包括等级、积分等权益),谨慎起见,请在绑定手机号前慎重选择。如需更换新的手机号,需重新启动新的会员帐号注册申请,新旧会员帐号之间互相独立,会员权益内容不发生转移和抵消。
六、会员积分, 优惠券及其他会员专享权益的使用及限制
6-1.会员有效期
(1) 除非会员要求退会并提交退会申请,会员资格自申请当日生效到次年最接近季度月底截止:在roseonly网站、微信、指定门店通过会员服务网站验证手机号并填写完整会员资料,阅读并接受使用条款,即可成为会员。 会员有效期:自入会当日起至次年最接近季度月底截止(季度为:3月、6月、9月、12月)。
举例:注册日期2019年1月1日 至2020年3月31日截止、注册日期2019年5月15日至2020年6月30日截止
(2) 积分有效期同会员有效期计算,每一笔积分都有独立有效期。
6-2. 积分
(1) 积分可通过消费累计或公司赠予获得。
(2) 以现金,银行卡或网上支付的实际购买金额的100%计为积分(1人民币=1积分)。
例如,如果会员实际支付人民币500元,可获得500积分。
(3) 现金折扣及以折扣券抵扣的部分金额不计入积分。
(4) 积分可在门店查询或通过微信会员系统页面查询。
(5) 以下情况不积分:
非在指定门店进行消费
促销活动赠品,使用代金券购买的产品,或使用优惠券优惠的部分金额,以及积分兑换的产品及金额
未能出示本人的有效会员卡
通过员工折扣卡购买
订制宴会
(6) 顾客有不诚实交易行为的,公司有权取消交易记录,限制顾客积分的累计和使用。
(7) 在上述第(6)情形下,如果会员和指定门店就“不诚实销售”发生争议,公司应根据第11条处理。
(8) 在上述(7)情形下,会员于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没有异议的,视作会员接受处理结果。
(9) 任何积分不能转移给第三人。
(10) 积分不能折现或偿还。您会员账户内的积分均为免费赠送,没有实际价值。
(11) 累计积分规则可根据公司的情况作变更。公司应通过指定门店或微信会员系统页面不断更新信息告知会员如何累计积分。
6-3. 积分更正
(1) 任何积分累计错误都可以在30日内依据消费情况被更正。如果会员30日后发现积分累计错误且错误是由公司原因导致的,会员可以在发现该等累计错误后的30日内提交相关正式材料要求公司更正积分错误。会员出示正式消费收据或指定门店的认可文件,公司经核查属实应于60日内更正。
(2) 公司负责积分的操作和管理。经公司最终认可的积分都被正式接受。公司有权扣除积分(如果发现积分不真实或存在第6-2条第(5)、(6)款的情形),会员可以在收到积分扣除通知后10天内对扣除积分的决定提出异议。如会员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作会员对扣除积分无异议。
6-4. 兑换
(1) 积分可用于兑换公司提供的指定产品或礼品。积分兑换计划由公司不定期进行更改和更新,公司将不时通过指定门店,会员手册或微信会员系统页面等不断更新信息告知会员如何使用积分以及当前可供兑换的产品和礼品。
(2) 会员积分兑换时,不得与其它优惠或促销同时使用。不可兑换成现金或找零。
(3) 兑换的产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公司将通过指定门店或会员手册或微信会员页面或其他方式不断更新可积分兑换的产品。
(4) 积分兑换的会员服务规则可根据公司的情况作变更。公司应通过指定门店或微信会员页面不断更新信息告知会员如何使用积分。如果变更被证实对会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公司应通过a) 电子邮件;b)信件;c)会员网站; d) 微信, 或e)于指定门店发布通知等方式提前10日通知会员。自该等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会员未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并要求退会的,即表示会员已接受所有变更,该变更应自通知发布后的第11日起生效。
(5) 以下情形不得使用积分兑换:
在非指定门店内使用
促销活动礼品和公司指定的产品
指定节假日
员工折扣购买
已享受其他优惠或促销
积分兑换使用条件外的购买
公司已事先向会员公示的其他情况
(6) 请在进行积分兑换时确保是在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下。在您选择确认兑换之后,相应的积分分数将会立即从您的会员账户中扣除,此操作不可逆转。您需确保在兑换之前仔细阅读相关使用规则,并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果您选择兑换电子券,但是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扣除的积分将不会被返还。
6-5. 优惠券
(1) 公司将不定期向所有或特定会员发放优惠券,包括折扣券,买赠券,现金券等优惠券,包括实体券及电子券。优惠券使用条件及有效期在每次发券时通过会员服务网站,短信,彩信,电邮等途径向会员公示。有效期过后,优惠券失效。使用优惠券时应出示实体或电子会员卡。
(2) 优惠券发放信息通过微信/官网会员系统,短信,彩信,邮件或微信通知送达。顾客也可通过指定门店、微信会员系统页面查询该信息。
(3) 使用会员优惠券时,须出示会员卡方能享受。不得与其它优惠或促销同时使用。不可兑换成现金或找零。
(4) 除明示可转赠的优惠券外,其余优惠券均不可转赠。
(5) 优惠券不可与其他优惠同享。且一张订单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如有需除外的特殊情况,公司将在发券时,通过微信会员系统界面,短信,彩信,微信,电邮或于指定门店发布通知等途径向会员明示。
(6) 以下情形不得使用优惠券:
在非指定门店内使用
促销活动礼品和公司指定的产品
指定节假日
员工折扣购买
已享受其他优惠或促销
优惠券规定使用条件外的购买
公司已事先向会员公示的其他情况
(7) 使用的优惠券不予退还。如会员能证明因公司过错导致而必须予以退换的,将由双方另外沟通达成一致。
6-6. 其他会员专享权益
(1) 除积分和优惠券外,公司还可能为全部或特定会员提供仅会员才可享受的权益。公司将就这些权益通过微信会员系统界面,短信,彩信,微信,电邮或于指定门店发布通知等途径向会员公示。
(2) 必须出示本人有效的实体或电子会员卡,才可享受这些权益。
使用会员专享权益时,须出示会员卡方能享受。不得与其它优惠或促销同时使用。不可兑换成现金或找零。
(3) 以下情形不得使用会员权益:
在非指定门店内使用
指定节假日
员工折扣购买
已享受其他优惠
使用条件外的购买
公司已事先向会员公示的其他情况
6-7. 会员互动活动
(1) 会员还可在微信会员系统页面参加公司发起的互动活动。公司将就这些互动活动,通过微信会员系统页面,短信,彩信,微信,电邮或于指定门店发布通知等途径向会员公示更新。
(2) 会员参加互动活动消费的积分,不予退还。
七、会员资格终止
7-1. 会员可通过微信会员系统页面终止其会员资格。以下情形出现时,公司可以自行终止特定会员的会员资格,且以下情形(3)发生时,公司无须通知即可终止会员资格。
(1) 申请信息被发现不真实
(2) 违规积累和使用积分,或会员为除本规则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会员服务
(3) 死亡或失踪
(4) 违规注册会员账户,用于不诚实的累计积分的
(5) 扰乱会员服务网站上其他会员的活动或利用其他会员个人信息对其他会员造成损害
(6) 违反本规则的条款和条件或损害公共秩序、公序良俗
(7) 会员将其会员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或用于除本使用条款外的其他非法或不适当目的
7-2. 一旦会员资格终止,未使用的积分和优惠券立即失效,重新申请入会时,相关积分和优惠券也不予恢复
八、隐私条款
8-1. 公司尊重会员的隐私,仅收集提供服务所需之信息。公司取得会员书面同意方可进一步收集或收集更多会员信息。双方一致同意上述个人信息仅被用于提供和提升会员服务。
8-2. 公司未取得会员书面许可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透露会员个人信息。但会员同意以下情形除外:
(1) 为累计积分以提供服务所需
(2) 为发送已兑换礼品的电子凭证及通知
(3) 为发送公司特定市场活动或品牌信息
(4) 为统计报告、研究和市场调研等目的,公司可以提供与个人隐私有关的但是无法借此识别具体个人的有限信息
(5) 如果有权的机关根据法律或法律规定的犯罪调查程序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6) 如果根据其他法律法规被要求提供信息
8-3. 仅会员可以访问其个人信息,以及通过微信会员系统页面更新或更正其个人信息。
8-4. 公司应负责保存和管理会员信息数据库,认真听取会员关于会员隐私的意见和建议。
8-5. 提供会员服务所需的个人详细信息为:姓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及其他会员信息如生日、居住地等。
九、微信会员系统
9-1. 公司将通过微信会员系统保存和管理会员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记录,积分信息等)。
十、通讯工具使用规则(短信,彩信和电子邮件等)
10-1. 会员同意公司通过短信,彩信,电子邮件和微信通知等提供积分信息、公司活动及服务等会员服务。但是,当会员拒绝公司使用前述渠道提供会员服务时,公司将立即停止提供服务并可自行决定是否终止其会员资格。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以避免给拒绝公司服务的会员再次发送相关短信,彩信和电子邮件。
十一、违约责任、损害赔偿及争议解决
11-1. 会员应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因该违反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公司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11-2. 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公司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司对会员的损害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1-3.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司不接受以下任何责任,包括违约、侵权、疏忽或其他原因:
(1) 预先的纸质或电子存档或资料的遗失,并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2) 任何因会员资料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损害。
(3) 遗失和损坏:会员卡一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指定门店凭原登记的卡号和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补办。会员卡遗失期间所导致的一切经济或法律纠纷由会员自行承担。
(4) 冒用:如他人冒用会员卡,除非确系由公司的过错引起的,不承担责任,且不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5) 其他非因公司原因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1-4. 任何因本规则引起的争议,对本规则的解释或其他本规则未明确事项将根据相关中国法律及/或商业惯例解决。
会员在网站、微信或其他网络载体上点击“同意”键,或者使用会员资格享受本使用条款的任一会员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积分兑换、使用优惠券或其他会员利益等)时,即视为同意本规则。